2019.01.08
答:股份面值(亦称「票面值」)是股份一般可以发行的最低价格。新《公司条例》强制所有本地有股本公司采用无面值制度,并废除所有股份的面值。
问:就根据《旧有公司条例》组成及注册的公司(下称「原有公司」)而言,公司是否需要因股份面值的废除而删除或修改其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内有关股份面值的条文?
答:新条例于2014年3月3日生效后,原有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新条例生效后须视为组织章程细则)内有关法定资本及股份面值的条文,就所有目的而言,均须视为已被删除(新条例第98(4)条)。公司的股本即其已发行股本。新条例附表11亦载有引入无面值制度的过渡性及推定条文。
问:公司股份如有转让,是否需要在转让时交付任何指明表格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
答:否。公司无须在股份转让时交付任何指明表格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有关的转让,但应在转让后制备的首份周年申报表中作出申报。
问:我的公司刚交付了今年的周年申报表,但公司的股东将会变更,我可否交付一份修订的周年申报表或其他表格申报有关的变更?
答:不可以。在所述的情况下,股东的变动应在来年的周年申报表中申报。
问:我刚从公司注册处取得公司注册证明书。我是否需要交付股份配发申报书(表格NSC1)申报公司配发股份给在章程细则内签署的创办成员?
答:不需要。公司无须交付表格NSC1,以申报公司发行股份给在章程细则内签署的创办成员。
问:什么是「股本说明」?
答:股本说明基本上是某公司在某一时刻的总认购资本的「定格速写」。公司股本如有变动,须以指明格式交付载有股本说明的申报表或通知登记(例如股份配发时使用的表格NSC1),以确保最新的股本数据得以披露。
问:我未能于任何申报公司股本变动的指明表格内找到公司法定资本的数据,为什么?
答:由于引入强制无面值制度,相关的概念例如面值、股份溢价,以及法定股本的要求已再无必要,并已予废除。公司无须再申报有关公司法定资本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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